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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证监局建立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作者:   发布日期:2015-08-19   字号:T|T

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既是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又是落实“公平在身边”投资者保护专项活动的重要举措。厦门证监局立足于“两维护、一促进”的核心职责,以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为抓手,通过强化保障、丰富方法、便捷程序,切实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落在实处,让投资者感受到“公平在身边”。

一、强化保障,让投资者救济有抓手

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是投资者保护工作的重要抓手。但是,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涉及面广、实施难度大,为此,近年来,我局专门成立工作小组,统筹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组织架构、实施内容、职责权限、衔接协作等事宜,强化与当地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等的沟通、协作,推动各方加强对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重要性的认识,取得明显成效。201311月,在我局的大力推动下,厦门证券期货业协会与厦门中级人民法院签订了诉调对接协议,构建起司法与行政监管相互协调,共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机制。在此基础上,我局又加强与厦门仲裁委员会的沟通协调,20156月协会与仲裁委签订了仲调对接协议。至此,辖区包括诉调对接、仲调对接等在内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正式建立。 

二、丰富方法,让投资者救济有选择

为使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真正落到实处,我局多管齐下,积极畅通投资者多样化维权渠道。一是强化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解决纠纷的首要责任。将经营机构纠纷解决能力纳入分类监管考核指标,加强合规检查和日常监管,对推诿责任、怠于履职的机构进行扣分,对情节严重的及时采取监管措施。二是推动组建行业协会调解委员会。指导协会合理选择人员,组建由辖区经营机构、高校、律师事务所、监管部门18名专业人士构成的纠纷调解委员会,负责调解经营机构与投资者不能自行解决的纠纷。调解委员会成立以来,共受理行业内纠纷12起,成功调解11起,1起转为仲裁。三是推动仲调对接机制落地。推动协会与厦门仲裁委员会在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协作联动上加强合作,借助厦门仲裁委员会的专业力量,促进证券期货纠纷行业调解。四是系紧诉调对接纽带。推动人民法院通过诉调对接中心、委派审判人员、特邀调解员或社区法官参与调解等方式,对协会调解工作进行指导,提高调解专业性。同时,对协会调解成功的案件,推动法院在符合相关条件后予以司法确认,提高调解协议公信力。诉调对接建立以来,协会与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开展4次调解员培训和对接演练,调解员专业水平不断提升。

三、便捷程序,让投资者求助更便利

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作用的充分发挥,有赖于投资者对各种救济方法的认知和选择。我局多措并举,为投资者及时快速得到救济提供便利。一方面,制作流程图,多元化救济机制一目了然。通过浅显的语言、简明的线条框,让投资者清晰了解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协会、厦门证监局、厦门仲裁委员会、厦门人民法院的职责、联系方式、纠纷解决流程,方便其按图索骥找到需要的救济方式。另一方面,加强宣传,多元化救济手段深入人心。我局积极协调厦门日报等当地主流媒体报道协会与厦门仲裁委员会、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仲调、诉调对接签约仪式,宣传对接机制的作用与优势;推动辖区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行业协会在其网站、经营(办公)场所公示流程图,指导协会制作纠纷调解宣传折页并向投资者发放,合力引导投资者通过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化解纠纷,依法高效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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