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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致私募基金投资者的一封信》更新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9-08-30   字号:T|T

关于更新《致私募基金投资者的一封信》内容的通知

各私募基金管理人:

2018年8月2日,在厦门证监局的指导下,协会发布了《致私募基金投资者的一封信》(以下简称《一封信》),要求厦门地区私募基金管理人在新签投资者时签字留档备查,落实对投资者进行风险提示的义务。现因协会更名,决定对《一封信》部分内容进行更新并明确有关执行要求,即日起请各私募基金管理人按照更新版本执行。

一、更新说明

1.“厦门证券期货业协会”均替换为“厦门证券期货基金业协会”。

2.修改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在线调解服务网址为www.investor.gov.cn/rights_interests_protection/mediation_service/。

二、有关要求

1.自2018年8月2日起,新投资者在签署风险揭示书、基金协议等文件时,应一并签署《一封信》,私募基金管理人盖章并存档。

2. 厦门证监局将《一封信》签署、留存情况纳入现场检查内容,对执行不到位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将采取相应处置措施,请各私募基金管理人高度重视。

 

 

附件:致私募基金投资者的一封信(201908更新)

厦门证券期货基金业协会

2019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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