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违纪人员处理的公告(2015第1号)
作者: 发布日期:2015-01-16 字号:T|T
为严肃考场纪律,维护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资格考试”)的公平、公正环境,现对2014年度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第四次全国统考违纪人员处理结果公告如下:
一、依据《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取消53名违纪人员当场考试成绩,并给予禁考一至两年的处理,相关违纪情况记入我会从业人员诚信信息管理系统。
二、依据《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2名严重违纪从业人员给予注销执业证书,三年内不受理其执业证书申请的处理。
特此公告。
中国证券业协会
201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