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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试行办法》
作者:   发布日期:2017-11-30   字号:T|T

【第132号令】《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试行办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第132号

     

 

  《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试行办法》已经2017年4月2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7年第3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刘士余

                                     2017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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