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交所新股发行承销定价之超额配售选择权(四):获得授权的主承销商使用超额配售证券募集的资金购买发行人证券时,应以哪种方式购买?
作者:   发布日期:2024-02-21   字号:T|T

发行人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30日内,获授权的主承销商有权使用超额配售股票募集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购买发行人股票,申报买入价格不得高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主承销商以竞价交易方式购买的发行人股票与要求发行人增发的股票之和,不得超过发行公告中披露的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拟发行股票数量。主承销商买入的股票不得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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