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交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之信息披露(一):北交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特点是什么?
作者:   发布日期:2024-02-21   字号:T|T

一是遵循《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的基本披露规定,贯彻注册制下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理念,要求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披露信息,披露语言上应当简明扼要、清晰易懂。

二是尊重企业经营发展需要,允许公司豁免披露、暂缓披露商业秘密、敏感信息等,并鼓励公司自愿披露相关信息,但需保持信披披露的一致性,不可选择性披露。

三是契合创新型中小企业特点,针对披露标准等要求做出适应性调整。如允许公司定期报告中索引对外担保等日常已披露信息,提升信披针对性;明确符合北交所公司客观情况的重大交易审议和披露标准,提高信披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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